□何龙
你如果买1公斤的菜,结果只有0.5公斤甚至更少;你如果买的是3.0排量的汽车,结果只有1.0的排量……你将有什么反应?是不是认为这是欺诈行为?会不会向相关部门投诉?
但当你购买了100M(100兆)的宽带,并且知道1M带宽的理论下载速度通常是128KB/秒,而自己100M宽带的下载速度却不到100KB/秒时,你又将作何反应?
昨天,羊城晚报和羊城派都同时报道了广州一些宽带运营商在实际网速上严重“缺斤少两”的问题(见《“光速”变“龟速”谁偷了我的网速》),其中欧阳先生向长城宽带购买了100兆的“光速级宽带”,实际上却成为“蜗牛级宽带”。欧阳先生说:“(有时)连打开网页都变得困难,想看视频必须提前缓冲,下载速度超过(每秒)100k就算好的了。”
如果宽带运营商给购买者以足斤足两的网速,那么4兆的宽带就能达到“摩托车的速度”,在网上听音乐看视频基本上都不成问题;20兆的宽带,就可以称为大排量的汽车了;而100兆的宽带,更是跑车级别的速度了。
但现在有大量的宽带用户反映,他们购买了10兆以上的宽带,打开网页却经常无限缓冲。运气好点的,尽管无法显示网上的图片,却还能显示文字;运气不好的,连文字都显示不了。有用户想用电信10000测速,结果连这个测速页面都打不开!
宽带的网速货不对板,为什么没有像在市场买菜被缺斤少两那样引起相应的反应?相信部分原因是一些宽带用户不知道如何测速,部分原因是用户投诉无门——宽带运营商在暗处,很难找到他们的负责人;而找客服和技术人员,通常又是虚与委蛇,无法或者根本就不帮你解决实质性的问题。
网速与购买的宽带名实不符,宽带运营商的解释是接入光纤的端口多,高峰期的网速被分流掉了。这如果能成为理由,那么卖车的也可以说,因为经常堵车,你买的3.0排量的车,给你1.0排量也就够了;饭店老板也可以说,在吃饭的高峰期,给你的饭菜分量就可以打折扣了。
用户多花钱,为的是购买更快的网络速度;网络达不到要求,就应该降低资费。这种起码的公平买卖的道理,到了宽带运营商那里为什么就不适用了?其原因主要在于,一些运营商从电信那里获得宽带分包经营权,为了获得更多的盈利,就通过虚假的低价高速广告来吸引用户,而实际上则无法兑现网速的承诺。有的宽带运营商则规定某些小区只能用他们的宽带,让用户别无选择。
明知网速无法契合相关的宽带资费却照样营销照常售卖,这与消费欺诈毫无二致。
现在,无论是获取信息、查找资料、沟通亲友还是网上娱乐和买卖等等,人们都越来越离不开互联网了。有人甚至把网络与水电并列,视之为不可或缺的工作、生活和娱乐的“日用品”。
网速的快慢已关系到人们每天的工作、生活和娱乐的效率与心情。蜗牛般的网速,已经像一把钝刀砍在用户的心头;而当用户发现自己被宽带运营商欺骗时,这把钝刀就会变成刺向诚信的利刃。
每当遇到问题时,人们就会想到负有监管责任的“有关部门”。可是这个经常被人们千呼万唤的“有关部门”是谁?他们又在哪里?(作者是本报首席评论员)
编辑:李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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